关于公布2020年宿松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、考察递补对象名单的公告
  2020-09-18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点击数:0

 

县综治中心(200101)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(200109)、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(200111)、县救助管理站(200112)、陈汉乡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(200140)等岗位因体检、考察过程中出现缺额,现根据《2020年宿松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规定,确定朱才奇等5名同志为体检、考察递补对象(名单附后),现将体检、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体检
1.体检时间:2020年9月19日。
2.地点:另行通知。
3.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、1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及体检费,于9月19日上午8:00前到县人社局7楼集中,现场领取《体检通知书》。
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。
4.体检注意事项
(1)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集中体检,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。
(2)严禁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;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,后果自负。
(3)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,勿熬夜,不要饮酒,避免剧烈运动。
(4)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、B超等检查,请在受检前禁食8-12小时。
(5)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,事先告知医护人员,勿做X光检查。
二、考察
(一)根据公告规定,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,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参与,考察工作要求在9月26前完成。
(二)考察对象应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以下材料
1.报名材料: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和其它要求提供的材料。
2.无违法犯罪证明。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询并打印证明,加盖公章。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需要介绍信的,由考生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(联系方式见附件3)。
3.查清个人档案保管单位。考生要查清本人人事(学籍)档案现在何单位保管,并主动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告档案保管单位,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查阅、调取档案。
4.按要求填写考察表
网上下载并双面打印《宿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》(附件2)。
5.自传(个人手写、签名并注明时间,A4纸型,左边留装订线)。要求:
⑴对个人的学习经历(小学—大学)作详细说明;
⑵对个人的实习实践、工作经历作详细说明;
⑶对个人的家庭关系、兴趣特长、奖惩情况作详细说明;
⑷对个人诚信参考、遵纪守法,以及践行家庭美德、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政治表现、能力素质的情况作详细说明。
联系电话:0556-7849317  
 
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0年9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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